城投贷及房地产危机化解方案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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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债与房地产是中国金融系统的两大灰犀牛。部分地区在过去突飞猛进的扩张中城投债务失控,与地区的发展现状脱节,严重背离了地区的收入。信用风险又进一步促进了负债利率成本的上升,进入了一个螺旋式收紧绞索的死亡模式。
对于城投债应采取果断手段,铁腕新老划断,国家给予额度和政策,地方省级政府给予担保增信,在给予其国家信用的基础上,重组债务,延长期限,降低利率,将陷入困境不能自拔的地方财政拯救出来。
对于降低利率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可降低这部分增信债务的风险权重系数,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直至国债的零风险权重。这样银行虽然降息让渡利润,但可以通过降低风险权重获得合理补偿。
这样既体现了对经济合同的尊重,又避免一味讲让利,不尊重合同,破坏人们对社会信用的信心。同时因为有省级政府背书,也不违背银行风险权重的本意。
这样银行的资本得以节省,可以打破资本充足率的枷锁,同时又不增加银行风险。让利的同时又不会降低利润,不影响资本内生增长,即可以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又可以为社会提供充足M2,使政府可以充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打破中国经济自我强化走向通缩的负向正反馈环。
对于房地产危机,也可以采取同样措施,政府应该勇敢的站出来承担自己应付的责任。避免道德风险,坚持救项目不救公司的原则。银行出钱,政府兜底,彻底保障购房人,建筑商,供应商的合法利益。斩断经济衰退的传导链。
至于被利益蒙蔽了双眼,把国家经济和金融系统陷于危机之中的疯狂的房地产公司和亏空的城投债负债人,要承担所有应有的后果,付出对应的代价。让无辜者的权益得到保障,让肇事者承担责任,才能彰显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无辜的购房者和供货商承担烂尾的后果,是不合适不公平的。
未来地方债应从地下提升到阳光下,加强考核管理约束,规范化制度化。
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关键时刻要勇敢的站出来,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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